| 时间: 2026-03-02 | 次数: |
河南理工大学民政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25〕33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建霞
副组长:路宏建 于 江
成 员:郭 磊 张炜玮 朱小红 罗景莉 翟燕敏
常志华 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辅导员
秘 书:王子乐
二、转专业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遵循“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标准”的原则。
2.学院在每一学年春季学期集中开展转专业相关事宜的办理工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办理转专业的次数仅限一次。
3.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本专业现有学生总数的10%。
三、学生转入新专业条件及程序
(一)转入条件
申请转入民政学院的学生均需严格符合《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25〕33号)文件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未曾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在原专业学习期间,学生无不及格课程。
(二)转入程序
1.学生本人需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请
2.民政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已修课程学分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慎重研究是否同意学生转入。若申请人数超过本专业可接收名额,学院将对申请转入学生组织考试、考查或面试等环节,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转入学生。
4.经民政学院同意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需按照教务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后续操作。
四、学生转出现专业程序
申请转出民政学院现专业的学生应符合《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25〕33号)文件规定,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转专业工作采用线上进行的方式,拟转出学生本人需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
2.学生应按照教务处相关规定及转入学院的相关管理办法有序办理后续事宜。
五、转专业注意事项
学院各系部需切实强化对学生学习生涯的科学规划以及专业学习的精准指导,着力提升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能力与稳定水平,有效杜绝盲目从众的不良心理,引导学生以理性态度对待转专业。
六、本细则自2026年1月9日起正式施行,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民政学院所有。